各乡、镇、场,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保障春节期间我市车道路交通顺畅,缓解春节期间部分场所停车难问题,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春节期间开放部分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供市民群众临时停放小型车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单位
市属各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涉密单位除外)。
二、开放时间
2021年2月11日至2021年2月17日
三、管理措施
(一)登记管理。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后由各单位自行管理,自行确定开放停车区域和非开放停车区域,并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做好社会车辆进出停车场时的信息登记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在车位停满时,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在门口放置告示牌进行告知。针对少数停车人员超时间停放等不服从管理、影响单位正常秩序的情况,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对方的停车要求,必要时由相关部门强制拖移。
(二)免费开放。市属各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地实行免费开放。停车人员有损坏(撞坏)停车场设施及单位其他公共设施的,须照价赔偿。
(三)免责声明。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外开放的停车场属于公益性停车场地,不承担停放车辆被盗、损毁等所致法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各开放单位要明确分工,通力协作,认真做好车辆进出登记和疏导工作,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二)临时停车点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车辆停放期间特别是停车高峰时段的车辆管理,确保车辆进出顺畅。
(三)市属各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2021年春节期间开放停车场工作由市住建局具体负责实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协同配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涉及单位负责落实。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